第(3/3)页 是啊,二十多年转眼就过去! 吴大鹏问道:“在夏威夷主岛上建的别墅怎么样了?” 安静从一个公文袋里拿出一叠照片,说:“这是我们几家的别墅,现在正在内部装修。” 那里将是他们集体养老的地方,永远不会恐惧之心,永远不会再去为什么而牵挂。 吴大鹏他们随便看了看,感觉符合自己的要求……应该是一个养老的好地方。 现在还无法考虑退休的问题,尽管他们的心理上都认为自己是七十多岁的人了……但是,大家的面相仍是五十岁左右的样子。 吴大鹏和王德发听到高丽国和日本国积极扩展“招募”劳力的业务时,他们先是很高兴……但是吴大鹏有些失望地说: “大宋政府没有考虑过劳力的事情?他们的民间依然没有人去想办法?!” 安静王后笑着说:“我倒还是希望大宋保持先前的习惯……” 事实上,大宋一代基本上没有奴隶一类,甚至大宋法律都明文规定不许蓄奴……但是,许多农场主购买了“劳力”后,他们是通过签订长期契约的办法锁定“劳力”。 如果是与本民族的人签订契约,他们彼此之间并没有决定人身自由权利,如果彼此不满意,是可以解除契约,其中有长契和短契,甚至一些短工,与流求本岛上的公司雇佣员工一样。 但是,他们对于购买到的黑人“劳力”,有信心对方不会提出解除契约的要求。 直到现在,他们民间的田地耕种仍然还有长期耕种的佃户,他们需要交租子,是稳定户型。 也有一些不固定,或者从其他地方流落此处,几年后会离开,这一类叫做客户。 当然还有一些游侠儿,属于泼皮一类……总之而言,宋朝名义上基本排除了奴仆一类,与唐朝部曲,明清家奴相比,真的文明了好多。 当然,这也许对于宋朝并不压抑商业有关……只可惜,这种契约雇佣关系存在的时间并不长,后来随着大宋灭亡而流失。 元朝基本上汉人都是奴隶,到了明朝,是半奴半雇佣相互并存,出现了生死契约的家奴和佣工,到了清朝,基本上家奴更多,雇佣关系基本上消失。 所以,大宋帝国不管是政府还是民间,都没有去远方“招募”劳力的习惯。 PS:感谢书友澳洲老吴的打赏。 第(3/3)页